国内公章 外资公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章
合同专用章 代理记账
财务通用章 办公用章
法人私章 部门章
工厂通用章 公司注册
公安部三局《关于对印章编码使用范围等问题请示的批复》(公治[2002]12号)要求,除国家行政机关及其部门、政协、部队、立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公章暂不制作印章编码外,企事业单位、院校、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机构刻制新印章时,一律按照有关要求在印章上制作印章编码,其中单位的钢、铜印章暂不使用印章编码。
2005-2011 广州刻章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091763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