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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备案书 |
时间:2011-11-19 19:23:27 点击:2134 |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登记情况备案书
( )登记备案[ ]第 号
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辖区内个人独资企业 向我局申请的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经审查,我局已为
其办理了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局(章)
年 月 日
注:1、个人独资企业异地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所在地的登记机关的核准分支机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后,填写此备案书,通知个人独资企业的登记机关。
2、分支机构登记情况的有关材料,由设立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向其登记机关提交。登记机关予以备案。
回 执
工商行政管理局:
你局向我局所送的 分支机构登记情况备案书{( )登记备案[ ]第 号}已收到。
工商行政管理局 分局(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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