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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秀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损坏重新申请刻章备案如何办理? |
时间:2011-11-13 9:19:20 点击:4303 |
越秀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章损坏重新申请刻章备案所要提供的资料如下:
1.社团单位提供证社团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成立批文原件与复印件;
政府单位提供代码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成立批文原件与复印件,;
2.负责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负责人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并留联系电话);
3. 刻章申请书(参考如下);
4. 交旧章销毁。
申请书
广州市公安局越秀分局:
我广州市XXXXX单位于XXX年XX月XX日成立,现因公章、财务章(损坏/变形/材料不符合银行要求等等),现需重新刻制广州市XXXXX单位公章、财务章各壹枚,现将旧章交由贵局销毁,望给予办理有关备案手续。
特此申请!
本人是广州XXXX单位的法人代表,现委托XXX(身份证号:XXXXXXXXX)办理刻制印章事宜。
法人:
经办人:
广州市XXXXXX(盖旧公章)
20XX年XX月XX日
如果是法人办理的话,法人要亲自去窗口办理,而如果是委托人员去办理的话,就要委托人去办理。而被委托人要在经办人上面签名,也可委托刻章公司的人员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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